标题:2021年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详解
在2021年,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对于一些特定的支出和情况,政府提供了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2021年的个税扣除标准。
首先,我们来了解基本的个税扣除项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纳税人每月可以享受一定额度的基本减除费用,2021年的基本减除费用为5000元。也就是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每个月的收入先减去5000元,剩下的部分才是需要缴税的部分。此外,对于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如果符合规定条件,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到各个专项附加扣除,其标准如下:
1.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年可扣除12000元,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2. 继续教育: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3. 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 住房贷款利息: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5. 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前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6. 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最后,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专项附加扣除并非所有纳税人都能全部享受到,只有符合相应条件的纳税人才能享受对应的扣除。同时,纳税人还应该注意保留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在税务机关要求时能够提供。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