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个人所得税进行了改革,实行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此次改革旨在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同时对高收入者进行适度征税,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以下是根据2019年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的税率表和速算扣除数:
税率表
- 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3%
-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20%,速算扣除数为1410元
-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速算扣除数为2660元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速算扣除数为4410元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速算扣除数为7160元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速算扣除数为15160元
说明
- 上述税率表适用于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综合所得。
-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起征点(5,000元)-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说明
假设某人月收入为20,000元,无其他扣除项,那么其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0元(20,000-5,000)。根据税率表,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因此,该人的应纳税额为:(15,000 10%) - 210 = 1,290元。
此税率表和速算扣除数的实施,有效减轻了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促进了社会公平。同时,对于高收入者采取较高的税率,有助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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