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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收入增加记哪方

溥世伯   来源:网易

营业外收入的增加在会计处理上通常记入贷方。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例如固定资产的处置收益、罚款收入等。这类收入由于不是企业主营业务带来的,因此不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而是作为营业外收入单独列示。

在会计分录中,当发生营业外收入时,借方一般记录相关资产或负债科目,而贷方则记录“营业外收入”科目。例如,若企业出售了一项不再使用的设备并获得了额外的现金流入,这笔额外的现金流入会首先记录为一项资产(如现金)的增加。与此同时,这笔收入将被记入贷方的“营业外收入”科目,以反映企业的非经营性收入增加。

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营业外收入”科目会在所有者权益部分下的留存收益中体现。而在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会被汇总计算,从而影响当期净利润的总额。因此,营业外收入虽然不属于主营业务收入的一部分,但其对企业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仍具有一定的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准则可能对营业外收入的具体分类和会计处理略有差异,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营业外收入增加都会被记入贷方。正确地理解和记录这些收入对于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