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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资产会计科目

上官诚伊   来源:网易

使用权资产是企业在租赁交易中形成的一种非流动资产,主要适用于新租赁准则(IFRS 16或中国会计准则第21号)。根据这些准则,对于承租人来说,租赁合同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相应的租赁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这一变化旨在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租赁活动及其财务状况。

使用权资产的会计处理

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通常基于租赁开始日的租赁付款现值,加上初始直接费用以及其他任何在租赁期开始时发生的、与租赁有关的初始成本。如果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基于租赁付款现值计算得出的价值,则应采用较低的金额作为使用权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会计科目的设置

在实际操作中,使用权资产一般通过以下会计科目进行记录:

- “使用权资产”:用于记录企业因租赁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

- “租赁负债”:与使用权资产相对应,记录企业承担的未来支付租金的义务。

- “未确认融资费用”:租赁负债的利息部分,在租赁期内逐步确认为财务费用。

- “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记录使用权资产随着时间推移而逐渐减少的价值。

财务报表中的列报

使用权资产应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单独项目列示,并且需要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应在利润表中体现为折旧费用,而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则作为财务费用列示。

总之,正确理解和应用使用权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对于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至关重要。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最新的会计准则要求,合理设置会计科目,准确反映租赁业务对财务状况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