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21年度中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在2021年,中国继续深化个税改革,对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进行了调整。这一举措旨在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使纳税人能更公平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减轻家庭负担,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一、子女教育支出
对于每个子女的教育支出,纳税人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涵盖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阶段。如果子女接受的是境外教育,则需要提供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继续教育支出
纳税人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在学习期间可按月扣除400元;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若为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按3600元定额扣除。
三、大病医疗支出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四、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约定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或者由其中一方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金额为每月1000元。
五、住房租金支出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 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2.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六、赡养老人支出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的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则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以上就是2021年中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内容。这些政策不仅有助于缓解居民的经济压力,也有助于推动社会公平和稳定发展。希望广大纳税人能够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合理规划自己的财务,提升生活质量。